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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台区法学会法院法学研究会召开乡村治理专题研讨会

本站发表时间:[2018-04-25 ] 来源: 首都政法综治网 作者:

为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,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,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4月20日上午,北京市丰台区法学会法院法学研究会召开“乡村治理”专题研讨会。丰台区委政法委、区农委、区法制办、区综治办、区司法局、区公安分局、区检察院等7个部门,卢沟桥、南苑、王佐等16个街乡镇,以及专家学者、律师代表28人应邀参会。丰台法院6名人民法院庭长共同参加研讨。研讨会由丰台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褚凤杰主持

会上,丰台法院副院长向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,并介绍了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背景。他指出,为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、提高农村公共管理水平,进一步强化各方在疏解整治促提升、乡村治理重心下移、网格化管理、基层矛盾预防化解等方面的作用发挥,组织相关各方围绕“乡村治理”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讨,以期找准症结,精准施策,形成合力,切实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贯彻好、落实好。

随后,与会人员围绕 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”“完善乡镇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”“规范基层组织权利运行”“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”等方面,重点就乡村基层设施落后、自治能力不足、产业振兴乏力、拆迁腾退工作开展难、村民法治观念薄弱、村委会权责范围不清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,并就有关问题形成共识:

建立各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

乡村治理工作牵涉利益多、历史遗留问题多、治理难度大,新问题、新矛盾不断出现,建议借助法学会的平台,加大对疑难问题的研讨力度,加强政策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配合,确保各方形成合力,确保各类问题有效化解,保障各项政策能够在基层依法高效的贯彻落实好。

发挥人民调解的先天优势,有效化解各类纠纷

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较为激烈,矛盾化解难度大,人民调解来自人民,要充分发挥其接近群众的天然优势,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,化解在法院外。

进一步延伸法庭职能,加大各部门普法宣传力度

法庭通过专题宣传、巡回审判、现场咨询等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,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。相关执法部门、司法部门、村民委员会、基层调解组织等各方力量,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。

平衡好村民自治与法律治理的关系

乡村治理的首要前提是村民自治,但村民自治的范围有限,因此厘清界定好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范围尤为重要,积极协调好还治于民和法院适法的关系。

最后,褚凤杰表示,此次研讨会参会人员围绕主题,结合基层实践畅所欲言,发言直面问题,直指农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痛点,反映的问题有共性、有个性、有针对性,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宏观,又有可操作性,达到了研讨会的预期目的。法院法学研究会将认真梳理研讨内容,形成调研报告,为有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性的意见建议。同时,法院也将结合此次研讨的内容深入思考,进一步找准法院在参与、推动基层治理、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,更加有效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、构建美丽乡村贡献智慧、贡献力量。


[供稿单位: 丰台区政法委 ]   [责任编辑: 郜蕾 ]